香港本港六:关于做好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1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大研院〔202182号)规定,香港本港六开展202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应开题香港本港六

12023级所有博士生(入学方式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的除外);

22023级所有硕士生(秋季学期、春季学期获批硕博连读资格的除外);

32022级入学方式为直接攻博的博士生;

42024级入学方式为硕博连读的博士生;

5)获批延期开题后到期及其他情况应开题的研究生。

二、开题的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第七条规定:研究生开题报告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开题报告在公开答辩前,须先经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成员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开题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对审核结果签字确认。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进入公开答辩环节。

(一)20241115日前,应开题的研究生提交开题报告内容(个人和导师签字)纸质版及电子版(命名为学号+姓名)至各班级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汇总纸质版材料交至香港本港六办公室111室,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公务云盘

https://pan.sysu.edu.cn/link/AA4B2F0D37E16845ACAA83AF32FCF42AD2。

(二)20241120日前,香港本港六党委审查小组审查。审查通过方可进行开题。

(三)20241120-20241220日,研究生导师组织开题,开题报告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由至少3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答辩专家小组,负责审核研究生开题报告。

(四)开题完成后,研究生应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平台”填写并提交开题信息 ,研究生导师审核通过后完成开题。

三、其他说明

开题报告与中期考核工作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得合并进行。开题报告未获通过,可在第一次开题3个月后,12个月内重新开题一次,其中期考核时间相应顺延。

联系人:王老师  020-3994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