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本港六:电子与信息工程香港本港六(微电子香港本港六)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香港本港六(微电子香港本港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招生目录计划为拟招生计划,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中山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招生专业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080300 光学工程、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直博生:080300 光学工程、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085400电子信息。

说明:实际招生专业以学校最终公布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将根据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进行调整,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申请材料

申请我院推免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香港本港六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 身份证扫描件;

3. 香港本港六证扫描件;

4. 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5. 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 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证明,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获奖证书等);

7. 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需要额外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

申请者须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及申请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申请者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四、初审与复试考核

1、香港本港六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组织专家对入围复试考生的思想品德、本科专业知识体系与拟报考专业的契合度、本科学业成绩、实习实训经历及取得的成绩、科研潜质、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遴选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硕士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直博生不少于30分钟。

五、录取与公示

香港本港六将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香港本港六官网上进行公示。

六、复审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处分;

4. 政治表现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5. 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取得毕业资格但未获得学士学位。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校录取单位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七、报考及录取流程

推免生的报名及录取均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进行。

注:1.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的信息,以免错过在“推免服务系统”上的信息。

2.后续将视推免录取的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第二次推免面试选拔工作。相关通知将在我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其他事项

1.相关说明

(1)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申请,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确认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4)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须于拟录取后在院系指定的医院或自行选择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及时间由院系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香港本港六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5)若上级部门在 2025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2.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老师

(2)联系电话:020-39943320

(3)邮箱:seityjs@mail.sysu.edu.cn

(4)通信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东路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香港本港六楼111室

 

 

电子与信息工程香港本港六(微电子香港本港六)

2024年9月27日